具体事项通知如下:受理范围与要求天津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重点资助自然科学领域的基础研究与应用基础研究,(二)面上项目面上项目:以获得基础研究与应用基础研究创新成果为主要目标,(3)申报人在项目执行期间每年在项目承担单位工作时间应不少于9个月,青年项目(B类)—临床医师专项的申报单位和申报人还须满足以下条件:(1)申报人须为正式受聘于试点单位的临床医师,面上项目—非共识创新研究的申报单位和申报人还须满足以下条件:(1)试点单位结合实际情况,承担有未结题的天津市基础研究类项目的负责人(面上项目—非共识创新研究项目负责人除外)以及承担有2项及以上未结题市级各类科技计划项目的负责人(含南开大学、天津大学、海河实验室自主立项项目),请登录“天津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信息系统”(https://xmgl.kxjs.tj.gov.cn)在线填写项目申报书,(一)单位注册申报单位需通过市科技局网站登录“天津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信息系统”(https://xmgl.kxjs.tj.gov.cn),如已成功申报过天津市科技计划项目的单位,(二)申报人注册申报人可通过市科技局网站登录“天津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信息系统”(https://xmgl.kxjs.tj.gov.cn),(四)申报时间要求1.项目申报项目申报时间为2026年4月20日9:00至2026年5月26日17:00,项目需完成“申报书提交”和“单位审查通过”,修改后需再次经申报单位和局级主管单位两级审查于2026年7月3日17:00前提交至市科技局,市科技局对退回修改的项目再次审查截止时间为2026年7月10日17:00,其他为便于项目申报人和各单位申报和择优推荐2026年天津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