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进一步优化房地产政策措施的通知》(东建房〔2025〕17号)相关规定,经申请人申报、相关部门审核,现将符合购房补贴条件的人员名单予以公示(详见附件),一、公示时间2026年4月24日至2026年4月30日,共5个工作日,二、异议反馈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可通过书面形式向东莞市高埗镇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公章,反映问题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联系地址:东莞市高埗镇高龙路1号东莞市高埗镇人民政府,联系电话:81136399三、其他事项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将按规定程序发放购房补贴,附件:购房补贴发放名单东莞市高埗镇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6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