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芜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芜湖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城市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芜政办秘〔2025〕7号)《关于印发〈芜湖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城市中央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企〔2025〕280号)等文件要求,经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委托的第三方机构评测、验收、审计,县区审核推荐、市级审核,现将安徽瑞之星电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等18户企业审核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5天(4月23日-4月27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至市工信局中小企业发展科,业务咨询:市工信局中小企业发展科0553-3837180,3835160投诉电话:市纪委监委驻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纪检监察组:0553-3837129,附件:芜湖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城市2026年第二批中央补助资金明细表.docx芜湖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6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