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道办事处、镇政府:《浦东新区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已经区政府批准,浦东新区科技和经济委员会浦东新区财政局2026年3月30日浦东新区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推动产业深度创新转型升级,第二条(资金来源)浦东新区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由区财政预算统筹安排,第四条(部门职责)区科经委负责专项资金的日常管理,包括专项资金年度使用计划的编制和调整、专项资金申请受理和审核、使用专项资金项目的监督等,对专项资金立项项目进行配套支持,第三章预算管理、项目申报和资金拨付第七条(预算编制)区科经委根据部门预算编制的有关要求,第十条(资金拨付)区科经委根据项目审核和评审结果,将资金直接拨付到专项资金支持项目单位,第四章监督管理第十一条(管理监督)专项资金应当严格按照区级财政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专项资金的预算安排和使用管理情况,第十四条(绩效评估)区科经委、区财政局对专项资金实施全过程绩效管理,强化专项资金政策成本预算绩效分析工作,第十五条(信息公开)专项资金支持项目的确定结果、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由区科经委向社会公开,第十五条(信息公开)专项资金支持项目的确定结果、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由区科经委向社会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