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县级储备粮管理,适应新形势下粮食管理要求,保障县级储备粮数量真实、质量良好和储存安全,维护粮食市场稳定,依据《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及《大连市市级储备粮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县实际,制定本办法,诚挚邀请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就《长海县县级储备粮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提出意见和建议,您所提的意见和建议请发送至chxfzhggj@163.com邮箱或邮寄至长海县大长山岛镇惠民大厦北楼919(长海县发展和改革局,于德彬收),请留下您的姓名、单位及联系方式,征求意见时间截止2026年5月20日,附件:长海县粮食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docx长海县发展和改革局2026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