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关于下达2025年省级环保专项资金的通知》(皖财资环〔2025〕286号)、《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关于下达2025年省级环保专项资金(第二批)的通知》(皖财资环〔2025〕1023号),我市下达2025年省级环保专项资金341万元、2025年省级环保专项资金(第二批)101.3万元,本次拟支持2个项目,分配金额48.8万元,具体如下:一、蚌埠市国省市控水站设施提升改造服务项目《蚌埠市国省市控水站设施提升改造服务项目》项目拟分配金额23万元,从2025年省级环保专项资金省控水质自动监测站升级改造和新建项目中列支23万元,二、蚌埠市移动源污染排放监测能力建设设备采购项目《蚌埠市移动源污染排放监测能力建设设备采购项目》项目拟分配金额25.8万元,从2025年省级环保专项资金(第二批)各市移动源污染排放监测能力建设中列支25.8万元,依据有关规定将该分配方案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4月22日至2026年4月28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来电、来信、来访反映,联系电话:0552-3125139联系科室:科技外事与财务科地址:蚌埠市胜利东路1166号2026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