且所创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1年以上的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返乡农牧民工、退役军人,再给予20000元一次性创业带动就业补贴,二、享受政策人员范围1.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毕业两年之内的高校毕业生,指在常住地连续居住6个月以上且参加城镇职工社会保险1年以上的女性年满40周岁、男性年满50周岁及以上失业人员,符合享受政策人员中的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返乡农牧民工领取营业执照时间最早为2022年12月25日,(二)申领一次性创业带动就业补贴提供材料1.《一次性创业带动就业补贴申请审批表》2.《带动就业人员花名表》、带动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及为带动就业人员缴纳社会保险的记录,2.《带动就业人员花名表》、带动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及为带动就业人员缴纳社会保险的记录,2.线下办理:申请人携带相关材料到创业所在地的旗县区就业服务部门申请,(二)资料审核旗县区就业服务部门要及时对申请人的创业情况及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审核,(三)公示及资金拨付旗县区就业服务部门将审核后的一次性创业补贴人员名单及补贴金额在同级人民政府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由旗县区就业服务部门将资金拨付到申请人社会保障卡、银行卡或企业银行账户,(四)备案各旗县区就业服务部门按规定完成审批后在10个工作日内将审核通过的申请表、补贴资金拨付凭证复印件送至呼和浩特市就业服务中心创业服务科备案,五、办理时限旗县区就业服务部门根据申请人提交的材料于5个工作日内完成资格审核,旗县区就业服务部门收到财政部门拨付的补贴后,附件:1.呼和浩特市一次性创业补贴申请表2.带动就业人员花名册3.呼和浩特市一次性创业带动就业补贴申领表4.呼和浩特市创业补贴申领表呼和浩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6年4月17日附件.wps附件:附件.wps文件下载打印关闭收藏收藏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