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永丰县供销联社2025年中央财政支持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永供发〔2025〕8号)文件要求,经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主体申报和县供销联社项目验收小组核查数据以及通过聘请第三方机构对项目进行验收审计结果,现将永丰县2025年中央财政支持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验收情况进行公示(见附表),公示期为7天(公示时间:2026年4月15日至4月22日)公示期间,如对实施主体的项目补助等有异议,请向永丰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合作指导股反映,联系人:黄治国电话:0796-2511740(办)附件1:永丰县2025年中央财政支持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集中育供秧兼机插环节验收公示表.docx附件2:永丰县2025年中央财政支持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机防环节验收公示表.docx附件3:永丰县2025年中央财政支持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机烘环节验收公示表.docx永丰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6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