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组织开展吸纳重点帮扶群体补贴申请,具体事项通知如下:一、申请流程(一)补贴对象:吸纳省内外重点帮扶群体稳岗就业的用人单位(“重点帮扶群体”在重点帮扶群体确定前,2.申请单位招用符合条件的重点帮扶群体,3.申请单位按规定为招用的重点帮扶群体缴纳6个月以上社会保险费,4.吸纳同一重点帮扶群体在同一单位就业的,本项补贴与其他吸纳就业补贴、创业带动就业补贴不得重复申请、叠加享受,(五)应提交材料:1.吸纳重点帮扶群体就业补贴申请表,2.吸纳重点帮扶群体就业补贴花名册,4.符合条件的重点帮扶群体身份证(正反面)、劳动合同,(七)申请程序:符合条件的重点帮扶群体稳定就业满6个月之日起1年内,吸纳符合条件的重点帮扶群体就业的用人单位可向市农业农村局提出补贴申请,二、工作要求吸纳就业补贴资金是推动重点帮扶群体稳岗就业,积极发动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向我局申请吸纳重点帮扶群体就业补贴,并于9月18日前将申请材料纸质版一式四份报到市农业农村局乡村产业发展与帮扶协作促进股,附件:1.吸纳重点帮扶群体就业补贴申请表.docx2.吸纳重点帮扶群体就业补贴花名册.docx台山市农业农村局2026年4月21日(联系人:温清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