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交规字〔2026〕1号广州市花都区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花都区推动网络货运平台企业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各镇(街)政府(办事处)、各有关单位:《花都区推动网络货运平台企业发展的若干措施》已经区政府同意,广州市花都区交通运输局2026年4月21日花都区推动网络货运平台企业发展的若干措施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现代物流体系建设及平台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决策部署,特制定《花都区推动网络货运平台企业发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一、支持对象在花都区实质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二、支持措施(一)支持企业增量发展1.对网络货运平台企业的经营奖励,(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交通运输局)2.鼓励网络货运平台企业保持规模化发展,存续经营且年主营业务收入达到20亿元(含)以上且实现正增长的企业,(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交通运输局)(二)支持企业加强物流数字基础设施项目建设企业以5G、北斗、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为支撑的物流数字基础设施项目,(责任单位:区交通运输局、区发展改革局、区财政局)(三)支持企业创新发展鼓励网络货运平台企业发展与低空经济、无人驾驶等相结合的物流新模式,(责任单位:区交通运输局、区空港委、区科技工业信息化局、花都汽车城管委会、区市场监管局)(四)支持企业加强人才队伍建设鼓励支持企业发展平台大数据服务,(责任单位:区交通运输局、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市公安局花都区分局)(六)推进运输车辆结构调整推动互联网物流平台企业优先注册纯电动新能源货车、氢能源货车、国五以上排放标准柴油货车,(责任单位:区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花都区分局、市生态环境局花都分局)(七)培育现代物流领军企业将优质的实体化运营网络货运企业作为重点培育对象,(责任单位:区交通运输局、区发展和改革局、区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商务局、区农业农村局、区供销联社)三、监管与保障措施(八)完善监管体系完善网络货运平台监管体系,(责任单位:区发展和改革局、区财政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商务局、市公安局花都区分局、区司法局)(九)加强数据共治共享督促网络货运企业切实履行平台主体责任,(责任单位:区交通运输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商务局、市公安局花都区分局、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区发展改革局)(十)压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督促网络货运企业切实压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责任单位:区交通运输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商务局、市公安局花都区分局)四、其他事项本措施自印发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