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农业农村部《关于宁夏回族自治区固原市原州区现代农业产业园项目变更建设方案和中央财政奖补资金使用方案的备案意见》和中共原州区委办公室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固原市原州区2026年农业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原党办〔2026〕18号)精神,拟对原州区范围内符合条件的从事设施农业生产的经营主体予以扶持,现公告项目建设相关事项并征集符合条件的实施主体,申报时须提供项目建设申请并附营业执照、经营主体及法人征信报告,2.支持经营主体、种植大户新建全钢架连栋拱棚,每新建100亩全钢架连栋拱棚,3.全钢架连栋拱棚建成后须生产5年以上,4.新建全钢架连栋拱棚不可同时申请享受其他任何有关基础设施、钢架、棚膜等财政补贴,5.项目建设时间为2026年3月-2026年9月,主要用于全钢架连栋拱棚的钢架制作及棚膜、防虫网、配水设施等,每亩补贴0.3万元,项目建成验收合格后予以补贴,三、其他事项凡符合以上条件的企业、合作社、农户等经营主体均可申请项目扶持,申报时间:2026年4月21日至2026年4月30日,固原市原州区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2026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