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漳州市就业见习补贴经办规程》(漳人社〔2025〕101号)、《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漳州市财政局关于调整漳州市就业见习补贴标准的通知》(漳人社〔2025〕100号)文件精神,经单位自主申报、材料初审、实地核查、社会公示等程序,认定华安县融媒体中心为就业见习单位,现对华安县融媒体中心见习单位予以公布,请见习单位在认定期限内积极开展见习活动,稳定持续提供一定数量、适合各类毕业生及16-24周岁职业青年的见习岗位,并委派专人负责见习人员工作指导,以提升就业能力实现就业,县人社局将定期开展见习工作检查评估,对不符合条件的,将按规定取消见习单位资格,华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6年4月20日附件: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