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集武安市县域商业建设行动项目的公告根据《财政部办公厅商务部办公厅乡村振兴局综合司关于支持实施县域商业建设行动的通知》(财办建〔2022〕18号)、《河北省县域商业建设行动工作方案(2022—2025年)》(冀商建设字〔2022〕6号)、《河北省商务厅关于抓紧做好第四批县域商业建设行动相关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二)支持方式和标准1.专项资金由市财政统筹用于支持新建或改造增强农产品上行动能项目和乡镇商贸中心项目,每个增强农产品上行动能项目按照不超过项目有效投资额50%的比例予以中央资金支持,2.专项资金不予支持内容包括:(1)对于已获得其他中央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2.申报项目应具备场地、资金等必要实施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项目申报:(1)申报项目已获得其他中央财政资金,(4)不符合县域商业体系建设支持方向的项目,三、县域商业体系项目申报流程1.项目评定申报单位向武安市商务局提交完整的申报材料,根据申报企业提供的申报材料进行现场评定,2.评定结果公示对经评审符合条件的项目报武安市县域商业体系建设领导小组进行专题研究后,四、需提交的申报材料1.项目申报表,联合体申报项目除提供以上文件资料外,五、工作要求1.各申报单位按照文件支持内容、申报项目主体基本条件认真细致填写所需附件资料,2.申报日期截止后不再受理项目申报,附件:1.项目申报表2.申报承诺书3.项目实施方案(参考提纲)武安市县域商业建设行动工作专班(武安市商务局代章)2026年04月20日关于公开征集武安市县域商业建设行动项目的公告.pdf附件1:项目申报表.doc附件2:申报承诺书.doc附件3:项目实施方案(参考提纲).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