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续完善绿色制造体系建设,推进我市工业绿色发展,现组织开展2026年度绿色制造名单推荐工作,(一)绿色工厂1.注册地和实际生产场所在揭阳市行政区域范围内,2.符合《广东省绿色工厂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第七条相关标准要求,(三)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1.注册地和实际生产(经营)场所在揭阳市行政区域范围内,是行业影响力大、经营实力雄厚、产业链完整、绿色供应链管理基础好、在产业链发挥主导作用的企业,积极创建绿色工厂,4.在国务院及有关部委相关督查工作中被发现存在严重问题的,应按照《绿色工厂评价通则》《广东省绿色工厂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第十一条相关标准要求,并于5月15日前通过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管理平台(https://green.miit.gov.cn/,在充分征求各地发展改革、生态环境、应急管理、市场监管等主管部门意见后,拒不按时填报动态管理表的,2.绿色工厂梯度培育及管理暂行办法,3广东省绿色工厂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