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评价管理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18年第26号)和《辽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评价工作的通知》(辽工信资源〔2023〕129号)要求,营口鲁峰建材有限公司委托第三方评价机构营口市环境工程开发有限公司开展了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评价,营口市环境工程开发有限公司已将评价报告提请我局备案,现将评价报告相关内容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4月18日至2026年4月24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实名反映情况,并提供相关证据,附件:营口鲁峰建材有限公司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评价备案表联系电话: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科2919041营口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6年4月17日附件营口鲁峰建材有限公司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评价备案表企业名称地区评价期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产品评价机构名称数量(吨)名称数量(吨)营口鲁峰建材有限公司老边区2025年10月1日-2025年12月31日水渣498789.62矿渣粉(用于水泥、砂浆和混凝土中的粒化高炉矿渣粉)461385.00营口市环境工程开发有限公司钢渣222877.13细尾渣(道路用钢渣)161355.32磁选钢渣粉(烧结用磁选渣钢粉)45998.00注:经三方机构评价,利废企业接收工业固体废物量与产废企业运出量存在磅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