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现将通过评估的上海市重点实验室(生物医药领域)清单予以公示,公示期:2026年4月16日至2026年4月22日对公示内容持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委反映,按照市科研失信行为调查处理办法有关规定,个人提出异议的,请在异议材料上注明姓名和联系电话,单位提出异议的,请在异议材料上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人和联系电话,我委对异议者的信息予以保密,保护被公示者的合法权益,我委对匿名且无明确证据和可查线索的异议,材料寄送至:市科委科技人才处(上海市人民大道200号,投诉举报电话:60286858业务咨询电话:8008205114(座机)、4008205114(手机)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2026年4月16日【相关附件】上海市重点实验室(生物医药领域)通过评估清单公示.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