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产业科技特派员服务团(以下简称“服务团”):包括2025年度省资助产业科技特派员服务团、市县资助产业科技特派员服务团,于4月15日前报送至受援县评估组(由县科技主管部门代收),2.县评估组填写《科技特派员2025年度科技服务绩效评价表》(附件2),3.市评估组汇总各县(市、区)成绩后(附件3)加盖省辖市科技主管部门公章,(二)服务团的绩效评价1.服务团填写《产业科技特派员服务团2025年度科技服务绩效自评表》(附件4)(省资助产业技术推广服务团提交附件7)并提供相应的佐证材料,于4月15日前报送至受援县评估组(由县科技主管部门代收),填写《产业科技特派员服务团2025年度科技服务绩效评价表》(附件5),于4月22日前以服务团为单位将附件4和附件5及相关佐证材料报送至所在省辖市评估组(由市科技主管部门代收),在《产业科技特派员服务团2025年度科技服务绩效评价表》(附件5)中打分,4.省评估组根据绩效评价分数和比例确定全省科技特派员及服务团的等次,科技特派员“优秀”等次的比例为参加绩效评价总数(以市为单位)的10%以内,服务团“优秀”等次的比例为参加绩效评价总数(以市为单位)的20%以内,3.年度绩效评价结果为“合格”等次的省资助科技特派员、县选省资助科技特派员可以参与次年的科技特派员申报,其中新选派的省资助产业科技特派员服务团第一年绩效评价结果为“合格”等次暂不调整退出,七、联系方式联系人:陈毓曦联系电话:0371-65526018邮箱:hnskjtncc@163.com附件:1.科技特派员2025年度科技服务绩效自评表2.科技特派员2025年度科技服务绩效评价表3.科技特派员绩效评价结果汇总表4.产业科技特派员服务团2025年度科技服务绩效自评表5.产业科技特派员服务团2025年度科技服务绩效评价表6.产业科技特派员服务团绩效评价结果汇总表7.省资助产业技术推广服务团2025年度科技服务绩效自评表8.省资助产业技术推广服务团2025年度科技服务绩效评价表2026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