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财政厅、自然资源厅、农牧厅《关于强化农村牧区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扶持发展新型农村牧区集体经济的实施方案》(内组通字[2023]26号)要求,市农牧局会同市委组织部、财政局对各旗县区申报项目进行了联合评审,经呼和浩特市委、政府同意,确定2026年度回民区中央扶持集体经济村名单,现将项目具体信息公示如下,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2026年4月9日---2026年4月15日公示单位:回民区农牧水利局责任人:刘鑫监督电话:0471-3291062通讯地址:回民区农牧水利局办公楼三楼乡村振兴办公室电子邮箱:hmqxczx2025@163.com附件:2026年中央新型村集体经济项目安排表回民区农牧水利局2026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