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二星级绿色建筑标识项目占当年绿色建筑总面积比例达5%以上,实施二星级绿色建筑标识项目占当年绿色建筑总面积比例达10%以上,三、重点工作(一)提升新建建筑能效水平严格执行现行建筑节能设计标准,推动全市范围内城镇新建居住建筑执行65%节能标准、规范建筑节能设计和节能计算,(二)推进绿色建筑高质量发展1.坚持标准引领,全市城镇新建建筑应严格按照国家《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50378-2019)、《江西省绿色建筑基本级设计专篇(2021年版)》要求开展方案、初步设计和施工图深化设计,规范高星级项目评价与申报工作流程,高星级绿色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完成后,(三)强化建设工程质量管理1.强化关键环节监管,落实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单位主体责任,(六)积极推广应用绿色建材各地各类新(改、扩)建工程建设项目必须严格执行省住建厅《关于加强全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材料(产品)推广和限制(禁止)应用工作的通知》(赣建字〔2022〕6号)文件要求,各地应协同工信、市场监管等部门积极培育绿色节能建材生产企业,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工作已连续多年列入省、市高质量发展绩效考核评价指标,加快培养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设计、施工、管理等方面的人才,各县(市、区)住建行政管理部门应于每季度结束后一周内将绿色建筑、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公共建筑能耗监测、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等工作情况报送至市住建局建筑节能与科技设计科(联系人:夏美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