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部门和预算单位资金存放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7〕76号)、《财政部关于切实加强地方预算执行和财政资金安全管理有关事宜的通知》(财库〔2019〕49号)和《迪庆州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银行存款保值增值管理办法》(迪财规〔2024〕1号)的规定,现将迪庆州本级社会保险基金(以下简称社保基金)定期存款竞争选择相关事宜公告如下:一、竞争选择情况面向符合条件的参与竞争银行开展社保基金定期存款竞争选择,经初步评选进入定期存款银行范围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可在本年度内参与确定资金存放银行的竞争,并根据竞争结果取得一定数额的定期存款,州财政局将会同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州医保局具体确定资金规模,二、参与银行资格要求参与社保基金定期存款竞争的银行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并具备以下条件:(一)在香格里拉市辖区内设有分支机构的国内商业银行及政策性银行,近3年内无重大金融、财经违法行为,未发生金融风险及重大违约事件,三、时间要求符合上述竞争选择要求的银行于2026年4月17日前到评选委员会办公室(州财政局社会保障科)报名,报名后领取竞争选择文件,四、其他事项参与迪庆州本级社会保险基金定期存款竞争选择的银行应遵守相关廉政要求,按照竞争选择文件要求提供所需材料,联系人:鲍丽霞、多吉旺姆联系方式:8222300迪庆州财政局迪庆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迪庆州医疗保障局2026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