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紧密衔接深圳市加快建设国际消费中心城市的发展要求,统筹谋划商贸服务业发展全局,秉持“服务实体经济、服务民生需求、服务双循环大局”导向,构建与先进制造业协同、与城市品质匹配、与国际标准接轨的现代商贸服务体系,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研究起草了《光明区商贸服务业发展“十五五”规划(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十五五”规划》),为保障公众知情权和参与权,根据《深圳市光明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有关要求,现就《“十五五”规划》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在公示期内(2026年4月15日—2026年5月18日)通过以下两种方式反馈意见:一、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深圳市光明区光明街道公共服务平台北门(光明区商务局商贸流通科),并请在信封上注明“重大行政决策征求意见”字样,二、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邮箱shwjsmltk@szgm.gov.cn,并请附上联系方式和单位名称,附件:1.光明区商贸服务业发展“十五五”规划(征求意见稿)2.《光明区商贸服务业发展“十五五”规划(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深圳市光明区商务局2026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