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持续推进农业保险“扩面、提标、增品”(一)保险品种1.中央财政补贴的险种,(三)承保机构中央、省级财政补贴险种按规定采取联合共保模式,地方特色险种、创新保险试点项目由市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农险办”)遴选范围内的保险公司承保,三、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区农险办负责统筹协调推进政策性农业保险“提标扩面增品”工作,区承保机构要严格依法规范经营,提高保险服务水平,(二)强化政策保障政策性农业保险财政补贴资金足额纳入年度预算,参保主体和承保机构均可根据合同约定提交区政策性农业保险专家小组鉴定处理,附件:1.婺城区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协调小组成员名单2.婺城区政策性农业保险理赔鉴定专家组名单3.婺城区农业保险险种、保险金额、费率、保费补贴比例一览表4.婺城区政策性生猪及能繁母猪保险工作实施细则5.婺城区政策性水稻种植保险工作实施细则附件1婺城区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协调小组成员名单组长:洪一政副组长:江荣兴(区府办)严东生(区农业农村局)成员:郭菲菲(区发改局)张德建(区财政局)周文仙(区农业农村局)王宇健(区应急管理局)胡国强(区供销社)陈昆(区金融办)张小泉(区气象局)傅红星(人保婺城支公司)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农业农村局,附件3婺城区农业保险险种、保险金额、费率、保费补贴比例一览表险种保险金额(元/亩、株、头、羽)基础费率(一年期)中央财政补贴比例省财政补贴比例市财政补贴比例县财政补贴比例农户承担比例备注水稻600、900、10005%35%32%15.6%10.4%7%中央财政补贴险种杂交水稻制种220010%35%32%15.6%10.4%7%中央财政补贴险种小麦6003.75%35%32%13%13%7%中央财政补贴险种油菜5003%35%30%15.0%10.0%10%中央财政补贴险种生猪(B款)900、1200(种公猪1500)4.50%40%20%12.5%12.5%15%中央财政补贴险种能繁母猪15006%40%20%18%12%10%中央财政补贴险种奶牛2000-60006%40%18%16.2%10.8%15%中央财政补贴险种公益林火灾4500.10%50%20%18%12%0%中央财政补贴险种商品林火灾200-8000.10%30%18%14%14%25%中央财政补贴险种林木综合200-10000.6%0.8%30%18%14%14%25%中央财政补贴险种大麦6003.75%0%50%21.5%21.5%7%省级财政补贴险种大棚实际价值的100%2%(联栋)3%(单体)0%28%21%21%30%省级财政补贴险种大棚蔬菜叶菜类400-1800,种鹅703%4%0%26%19.5%19.5%35%省级财政补贴险种淡水养鱼1400、2000、2500、5000、70004%(主险)2%(附加险)0%24%18%18%40%省级财政补贴险种稻田养鱼500、800、10004%0%24%18%18%40%省级财政补贴险种政策性水稻完全成本保额补充200-4005%0%59%17%17%7%省级财政补贴险种“金粮安”特色保险20010%0%0%40%40%20%市级地方特色险种“金猪安”特色保险4004.5%0%0%30%30%40%市级地方特色险种茶叶低温气象指数15003.5%0%20%0%40%40%区级地方特色险种附件4婺城区政策性生猪及能繁母猪保险工作实施细则为进一步完善生猪及能繁母猪政策性保险制度,(二)承保1.保险品种:生猪、能繁母猪、“金猪安”2.保险范围:婺城区范围内的规模生猪养殖场3.费率标准:根据浙农险办〔2019〕5号文件和《猪保险B条款》规定,7.承保抽查:农业部门对乡镇审核的投保情况进行随机抽查(抽查数不少于当年总投保保单数的30%),(3)“金猪安”:赔偿金额=浙江省中央财政补贴型生猪养殖保险保单赔偿金额×本扩展保险金额保险每头保险金额/浙江省中央财政补贴型生猪养殖保险每头保险金额三、工作职责1.各乡镇(新狮街道)负责采集生猪养殖保险的基础信息,二、实施办法(一)操作流程承保—发生承保规定的损失—报案—勘查—理赔(二)承保1.保险品种:水稻种植保险、水稻完全成本保额补充保险(以下简称补充险)、“金粮安”,7.承保抽查:农业部门对乡镇审核的投保情况进行随机抽查(抽查数不少于当年总投保保单数的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