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内各相关企业、单位:为贯彻落实《广东省能源局关于贯彻落实〈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办法〉的实施意见(试行)》(粤能规〔2025〕2号),做好利用农业建(构)筑物建设、不对年自发自用电量比例作要求的一般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并网确认工作,根据《广东省能源局关于组织开展利用农业建(构)筑物建设一般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并网确认工作的通知》(粤能新能函〔2026〕85号,现组织开展利用农业建(构)筑物建设一般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并网确认申报工作,请按照通知要求准备申报材料(纸质件2份,逐页加盖投资主体公章或盖骑缝章,同时提交电子版光盘2份),以上申报材料,请于2026年4月15日17:00前报送我局(地址:广州市黄埔区香雪三路1号行政服务中心E栋317室,咨询电话:82118675、82112559),逾期未申报的,视同放弃申报,相关后果由各主体自行承担,附件:1.广东省能源局关于组织开展利用农业建(构)筑物建设一般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并网确认工作的通知(链接:https://drc.gd.gov.cn/snyj/tzgg/content/post_4876245.html)2.项目并网确认申请表3.申报材料清单广州开发区发展和改革局广州市黄埔区发展和改革局2026年4月14日(联系人:谢海欣,联系电话:82118675、82112559)附件2:项目并网确认申请表.xls附件3:申报材料清单.docx附件下载: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