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组织开展2026年山东省重点研发计划(企业创新能力提升工程)项目申报工作,重点支持企业强化研发机构建设、研发先进适用技术、提升科技创新能力等,三、申报条件和要求1.牵头申报企业为山东省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规上高新技术企业或规上科技服务业企业,牵头申报企业须对合作单位的申报资格进行审核并负责,5.项目牵头申报企业、合作单位、参与人员均须具备良好的科研诚信状况,6.同一科研人员在本年度牵头申报省级科技计划项目数量不超过1项,同一独立法人企业同一年度牵头申报省级科技计划同专项任务类别的项目数量不超过1项,须包括项目牵头申报企业和合作单位的预算,其中牵头申报企业预算使用省级财政科技资金的比例不低于申请省级财政科技资金总额的50%,8.牵头申报企业、合作单位须对申报材料中涉及的指标、数据和相关证明、附件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原则上不能更改牵头申报企业、合作单位和负责人,牵头申报企业、合作单位、所有参与人员均须具备良好的科研诚信状况,找到网上大厅-项目-山东省重点研发计划(企业创新能力提升工程)项目管理系统,各市科技局可登录企业创新能力提升工程项目管理系统,2.省科技厅不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从事项目申报、立项等代理服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