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宁市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云南祥丰金麦化工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新能源材料前驱体配套项目拟使用林地公示安宁市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云南祥丰金麦化工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新能源材料前驱体配套项目因建设需要征(占)用林地,根据《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国家林业局令第35号)的相关规定,现将相关情况公示如下:一、使用林地单位:云南祥丰金麦化工有限公司,二、拟使用林地项目名称:云南祥丰金麦化工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新能源材料前驱体配套项目,三、拟使用林地的用途:储罐区、生产厂房等,四、项目建设地点:安宁市禄脿街道办事处安丰营村民委员会下禄脿村民小组,北纬24°58′42″-24°58′47″(具体用地范围详见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林地面积3.4512公顷,六、使用林地上林木情况:林地林木蓄积100立方米,七、拟使用林地的权属:拟使用林地权属属于安宁市禄脿街道办事处安丰营村民委员会下禄脿村民小组集体所有,其中涉及林地使用权及林木所有权为个人的有下禄脿村民小组赵思仁、李兴华、李秀昌、蔡红平、赵金云、金会仙,八、拟使用林地补偿情况:本项目的补偿费由云南祥丰金麦化工有限公司与安宁市禄脿街道办事处安丰营村民委员会下禄脿村民小组签订了林地、林木补偿协议,与下禄脿村民小组赵思仁、李兴华、李秀昌、蔡红平、赵金云、金会仙签订了林地使用权、林木补偿协议,向安宁市林业和草原局反映,安宁市林业和草原局2022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