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市监通告〔2026〕42号为持续完善深圳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信用办)起草了《深圳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十五五”行动计划(征求意见稿)》,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现就《深圳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十五五”行动计划(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在2026年5月20日前,通过以下方式反馈:(一)信函邮寄: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10号工商物价大厦信用处收,并请在信封上注明“深圳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十五五”行动计划征求意见”,并请在邮件标题上注明“深圳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十五五”行动计划征求意见”,以企业名义反馈的,请在反馈意见后注明企业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盖企业公章,以个人名义反馈的,请在反馈意见后注明姓名、联系方式,特此通告,附件:深圳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十五五”行动计划(征求意见稿)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6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