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实施内容(一)项目资金及绩效任务2026年我县获得提前批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资金93万元,糖料蔗机械化种植、无人机高效植保、机械化中耕培土等粮油作物生产作业环节予以补助,(四)补助对象补助对象为在南丹县行政区域内接受农机社会化服务的小农户、农业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五)补助标准我县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原则上财政补助占市场服务价格的比例不超过40%,农业社会化服务补助标准如下:各类农作物机耕环节补助43元/亩,机防环节补助16元/亩,机收环节补助31元/亩,单个服务组织及服务对象每年申请项目补助的资金总额不能超过20万元,补贴标准按机耕环节30元/亩,2026年新增遴选的其它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的认定由县农机中心按相关规定分批次遴选和公布,服务主体完成当季作业后30日内向作业所在地乡镇农业服务中心提出补助申请,并提交机械化作业补助申请表、农业社会化作业合同、农机作业详情表、作业轨迹图等相关材料,县农机中心对申请项目补助资金材料进行审核,县农机中心将补助资金申请结算材料送县财政局,由县农机中心按照国库集中支付有关规定将补助资金拨付给服务主体和农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