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濠江区现代产业项目认定申报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汕濠发改〔2024〕60号)(以下简称《细则》),自2024年11月9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6年11月9日,区发展改革局对《细则》开展实施后评估工作,形成《关于〈濠江区现代产业项目认定申报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实施后评估报告》(征求意见稿),并于2月3日发函征求相关部门意见,于2月26日至3月8日征求社会公众意见,期间未收到不同意见和建议,根据评估报告,起草形成《关于废止〈濠江区现代产业项目认定申报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建议,提出对评估报告的意见和建议,以个人名义提出的,以单位名义提出的,二、征求时间:2026年4月10日—2026年4月21日三、受理单位:汕头市濠江区发展和改革局联系地址:汕头市濠江区西堆五围园联系电话:0754-87381441附件:《关于废止〈濠江区现代产业项目认定申报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征求意见稿).docx汕头市濠江区发展和改革局2026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