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为进一步创新旅游发展业态,推动休闲渔业发展,加强“百姓富、生态美”和“全福游、有全福”品牌建设,根据《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申报第十五批福建省“水乡渔村”休闲渔业示范基地的通知》(闽海渔〔2022〕25号)文件精神,现开展第十五批福建省“水乡渔村”休闲渔业示范基地申报工作,请各乡镇根据实际情况,组织辖区内符合条件的单位积极申报创建“水乡渔村”休闲渔业示范基地,申报材料于6月20日前上报福安市海洋与渔业局,福安市海洋与渔业局将会同福安市文化和旅游局对申报单位考察并量化打分后,择优上报宁德市海洋与渔业局,附件:1.《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申报第十五批福建省“水乡渔村”休闲渔业示范基地的通知》(闽海渔〔2022〕25号)2.福建省第十五批“水乡渔村”休闲渔业示范基地申报书3.福建省“水乡渔村”休闲渔业示范基地评分表4.“水乡渔村”休闲渔业示范基地申报汇总表福安市海洋与渔业局2022年6月7日(联系人:俞小云,联系方式:0593-6531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