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为深入贯彻落实2022年《政府工作报告》关于“以县为单位将农村劳动力外出务工组织化程度提高到70%以上”和《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贵州省促进居民增收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的通知》要求,经研究,决定扩大跨省就业一次性交通补贴、一次性跟踪服务补贴(以下简称“两项补贴”)对象范围,为做好“两项补贴”资金使用和管理,结合工作实际,制定《贵州省农村劳动力跨省就业一次性交通补贴和一次性跟踪服务补贴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附件:贵州省农村劳动力跨省就业一次性交通补贴和一次性跟踪服务补贴管理办法.docx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贵州省财政厅2022年5月26日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