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按不低于国家、省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确定出让起价,二、改革完善商服用地分类供应机制(五)推动规划优化,可采取弹性年期、带产业要求、带项目条件等方式公开出让,产业类商服用地地价评估修正系数,临时改变房屋用途首次申请的期限不超过五年,已纳入属地政府近期拟改造范围的土地、位于360平方公里规划工业用地控制线范围内的土地、尚在履约跟踪评估期的产业用地,存量项目在不突破兼容比例要求前提下,低效用地再开发项目实施方案应达到规划选址论证深度,四、改革完善土地混合开发利用机制(十一)探索规划弹性表达,在确保“X”类产业用地主导功能不变前提下,通过规划条件论证明确选择用途或混合用地比例,在不占用规划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前提下,土地短期开发利用应编制土地短期利用规划,支持单一产权的产业项目在确保安全且具备独立使用功能前提下,出让建设项目规划用地核验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