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大限度为各类人才提供人才政策咨询及相关业务办理服务,本人才服务综合窗口可提供高校毕业生生活补助及企业人才首次购房补贴等业务办理,高校毕业生生活补助申请办法一、申报对象2018年6月14日(九字〔2018〕16号文件印发日)及之后企业新引进在九江工作并(在当地)参加了社会保险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双一流”高校本科毕业生,2.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双一流”高校本科生毕业不超过6年,三、补助期限符合条件的申请对象享受生活补助的期限累计不超过3年,四、申报材料1.申请对象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1份,2.申请对象毕业证及学位证等原件及复印件1份,3.申请对象劳动合同和社会保险费缴费凭证(须包括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原件及复印件1份,4.填写规范的《九江市高校毕业生生活补助申请表》(一式3份,(关注回复【人才补贴】获附件)5.填写规范的《九江市高校毕业生生活补助花名册》(一式4份,企业引进人才首次购房补贴申请办法一、申报对象2018年6月14日(九字〔2018〕16号文件印发日)及之后新引进的全日制大专(包括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职业资格的高级技校、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及以上毕业生在(九江)企业工作一年以上的人才,三、申报材料(核查看原件收复印件)1.《九江市人才首次购房补贴申请表》(一式2份,(回复【人才补贴】获附件)2.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但其中一方享受了购房补贴政策,在对话框回复【人才补贴】可获高校毕业生生活补助、企业人才首次购房补贴附件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