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黔人社厅发〔2010〕33号文件《关于加强就业援助工作的实施意见》的要求,现对就业援助认定人员进行公示:一、就业援助认定人员如下:1、张凯琴,女,身份证号:522725200*******28,认定人员类别:就业困难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或在校期间申请并获得了助学贷款),二、公示时间:公示期限2026年4月8日—2026年4月14日(共计7日)三、受理电话:0854-4858080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雍阳街道办事处反映,雍阳街道办事处2026年4月8日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