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申请奖励的旅游住宿企业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旅游住宿企业须在济宁市合法注册登记、备案,3.202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接待入境过夜游客3000人次(含)以上,一次性组织入境游客(含港澳台)10人(含)以上20人以下的,在济宁住宿1晚(含)以上且游览2个(含)以上济宁市收费景区,在济宁住宿1晚(含)以上且游览2个(含)以上济宁市收费景区,一次性组织入境游客(含港澳台)50人(含)以上,在济宁住宿1晚(含)以上且游览2个(含)以上济宁市收费景区,全年接待持证住宿1晚(含)以上入境游客3000人次(含)以上,四、申报材料1.申请奖励的旅行社需提供以下材料:(1)《2026年济宁市入境旅游招徕奖励资金申请表(旅行社)》(附件1),2.申请奖励的旅游住宿企业需提供以下材料:(1)《2026年济宁市入境旅游奖励资金申请表(旅游住宿企业)》(附件2),2.申请奖励的旅游住宿企业,对拟奖励旅行社和旅游住宿企业拨付资金,旅游住宿企业奖励资金15万元,为济宁市输送入境旅游团队游客超过1万人次的旅行社,附件1.2026年济宁市入境旅游招徕奖励资金申请表(旅行社).docx附件2.2026年济宁市入境旅游奖励资金申请表(旅游住宿企业).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