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科学谋划推进平南县“十五五”时期矿山生态保护修复项目目,规范有序推进新增历史遗留(无主废弃)矿山图斑认定工作,平南县自然资源局结合全县采矿损毁土地状况调查成果,并组织对辖区内历史遗留矿山(无主废弃矿山)进行了全面核查,现对平南县新增历史遗留矿山认定结果予以公示(详见附件).本次认定结果公示期30天,公示期内对认定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平南县自然资源局申请复核,平南县自然资源局将在收到复核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回复,对回复结果不满意者,可以向上一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申请裁定,附:平南县新增历史遗留矿山核查图斑认定表平南县自然资源局2026年3月31日(公开前需经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文件下载:平南县历史遗留矿山核查图斑认定表(2).xls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