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00:00/00:00:00公众聚集文化经营场所公示根据文化部《公众聚集文化经营场所审核公示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决定对以下申请单位予以公示,申请设立项目: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申请单位:博兴竞界电竞产业有限公司营业地址:山东省滨州市博兴县博昌街道胜利三路279号一楼最南户经营项目: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网吧)经济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法定代表人:苟永乐,性别:男,年龄:32,籍贯:山东省垦利县,拟变更经营地址:---无---拟变更单位名称:---无---拟变更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无---受理反馈意见部门:博兴县行政审批服务局监督电话:0543-2397336邮编:256500通讯地址:山东省滨州市博兴县新城一路2167号文体卫计服务股公示时限:2026年3月30日至2026年4月13日被公示单位必须符合《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的以下条款:第九条中学、小学校园周围200米范围内和居民住宅楼(院)内不得设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第三十五条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违反本条例的规定,被吊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的,自被吊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之日起5年内,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不得担任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擅自设立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被依法取缔的,自被取缔之日起5年内,其主要负责人不得担任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博兴县行政审批服务局2026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