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名条件(一)在龙华区实际经营的汽车销售企业;(二)承诺严格遵守项目活动规则及管理要求,单家企业消费券拉动比不低于50;(注:“拉动比=发放消费券补贴金额/涉及消费券补贴的零售车价总额)企业完成的汽车销售额(零售额)需纳入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统计,(三)具备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且达到一般纳税人资格,具有稳定的发放和核销费补贴功能和防范骗补、套补等能力,具备一定期的资金垫付能力,能够开具正规销售发票,有银行对公结算账户,能够建立相应台账;(四)未被市场监管部门列入失信或经营异常企业名单;二、活动时间2026年3月1日至2026年3月31日(根据活动进程可提前结束或延期结束),(一)汽车专属消费券活动参与企业申请表(附件1),(二)专属消费券发放活动方案(包括分档券额设置等内容,车企可根据实际业务场景需求调整购车发票区间档位、补贴消费券面额及消费券张数,四、申报流程(一)企业申报活动资格企业将资料复印件提交至海口市龙华区滨海街道龙昆北路19号龙华区人民政府1号楼317室,(二)部门审核活动材料区商务局对报请材料进行审核并确定参与企业后,(三)名单公示开展合作区商务局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名单进行公示,六、活动方式1.消费券仅支持在活动实施主体处购买家用乘用新车(含新能源汽车)的个人消费者,并提交专属消费券活动方案,龙华区商务局将综合评估企业资金预算的合理性、活动方案的可行性、预期拉动比以及预估零售额等因素,七、考核结算(一)龙华区商务局将依据企业提供的消费券补贴核销记录、销售凭证及其他有效佐证材料进行考核,并根据实际拉动比(实际投入资金完成的车辆总价零售额与实际投入资金的比值)和完成的零售额情况开展清算工作:1.若实际拉动比低于50,且入选企业在2026年4月1日前完成申请档位对应的零售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