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为充分发挥聊城市产学研合作资金引导作用,现就申报2025年度聊城市产学研合作引导资金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范围1.首次备案且未获得过财政支持的产学研合作项目,2.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内仍在研、已申报部分合同金额的产学研合作项目,三、申报条件(一)聊城市行政区划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三)申报项目需符合我市发展需求与产业政策导向,四、申报所需材料1.《聊城市产学研合作引导资金项目申报书》,3.合作协议(包含产学研合作协议、联合技术攻关协议、科技成果转化协议、技术合同等)原件及复印件,5.能够证明开展产学研合作的技术资料如:知识产权证书(含知识产权申报或受理材料)、检验检测报告、查新报告等,7.申报单位所在县(市、区)科技局或主管部门的推荐函,五、有关要求(一)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要积极宣传产学研合作政策,首次申报的产学研合作项目,(二)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要严格审核申报材料,(三)《聊城市产学研合作引导资金项目申报书》(附件1)电子版及纸质材料(一式五份)、《2025年度产学研合作引导资金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2)经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后(Excel和PDF)于3月31日前以县(市、区)为单位报送至市科技局合作科,联系人:宋康明刘春彤联系电话:0635-8378987附件:1.聊城市产学研合作引导资金项目申报书2.2025年度产学研合作引导资金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下载:1.《聊城市产学研合作引导资金项目申报书》.docx2.2025年度产学研合作引导资金项目申报汇总表.xlsx聊城市科学技术局2026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