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就2025年寿县设施农业建设贷款贴息申报工作通知如下:一、设施农业贷款贴息实施对象设施农业项目贴息对象为农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以及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等各类农业经营主体(以下简称“建设主体),符合省级现代设施农业建设方案(2023-2030年)要求的设施种植、设施畜牧、设施渔业、冷链物流和烘干设施等领域新建或改扩建项目从银行获得的建设贷款(不包括债券、基金、融资租赁等其他融资方式),贷款资金重点用于满足现代设施农业生产经营所必须的基础设施、固定资产设备投资等(贷款资金可为固定资产贷款、流动资金贷款、个人贷款等,享受贴息政策的同笔贷款中用于满足现代设施农业生产经营所必需的基础设施、固定资产设备投资等的比例不低于60%),二、设施农业贷款贴息标准2025年设施农业建设贷款贴息安排中央财政资金18万元,已获得中央财政贴息资金支持的项目,建设主体向所在乡镇(园区)提交申请和贴息项目资料,贴息项目资料包括但不限于申报文件(项目名称、建设内容、建设规模、建设周期,贷款金额、性质、时间、贷款期限、申报贴息金额等)银行贷款合同复印件、利率支付凭证、基础设施和固定资产设备投资发票等,贴息项目资料于2026年4月20日前报送县农业农村局(国投大厦239室),各乡镇(园区)作为申报项目第一审核主体,对申报项目资金的材料真实性进行审查,及时通过一体化平台将资金拨付相关建设主体,寿县农业农村局2026年3月30日寿县设施农业贷款贴息申请表项目类型:申报单位/姓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码项目名称建设规模项目建设内容项目投资金额(万元)建设周期固定资产投资金额(万元)贷款金额(万元)贷款性质贷款起止日申报贴息金额(万元)乡镇(园区)审查意见盖章年月日县农业农村局审核意见盖章年月日注:项目类型为种植、畜牧、渔业、农村产地冷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