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桥区水域船舶航行秩序,保障我市航道跨河桥梁和船舶航行安全,结合辖区航道实际、桥梁分布、通航代表船型等情况,现就辖区跨内河航道桥梁桥区水域划定范围通告如下:一、划定依据《内河通航标准》(GB50139-2014)、《跨航道桥梁桥区水域划定工作及技术指南》等国家、行业标准规范,三、桥区水域范围按照《内河通航标准》(GB50139-2014)等有关要求,结合辖区航道及通航船舶主流尺度实际,桥梁上游按代表船型单船长度4倍、下游按代表船型单船长度2倍控制,桥区水域范围为自桥梁上游240米至桥梁下游120米,四、桥区水域要求1.船舶进入桥区水域之前,谨慎判断桥区通航条件,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桥区水域水上交通安全管理办法》《内河避碰规则》等有关航行规定,禁止抛锚(除紧急情况外)、拖锚作业以及其它影响桥梁水域通航安全的行为,3.在水文、气象条件、桥区水域航道、航标等存在异常情况,以及出现船舶操纵能力受限或航行设备故障、相关主管部门发布航行通(警)告禁止船舶通过桥梁等情形时,禁止船舶通过桥区水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