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单位:为高质量推进东营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工作,加强对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服务商规范管理,现将《东营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城市数字化服务商管理办法》印发你们,东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6年4月1日(此件公开发布)东营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城市数字化服务商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工作部署要求,高质量推进东营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相关工作,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服务商是指纳入东营市中小企业数字化改造服务商资源池(以下简称“资源池”),向我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企业(以下简称“试点企业”)提供专业数字化改造服务的各类服务机构,为试点企业提供数字化改造相关的“小快轻准”产品和服务,配合做好试点企业数字化改造项目备案、监督、评测、验收、审计、资金拨付、绩效评价等项目管理工作,准确掌握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相关政策、管理规定并向试点企业做好宣贯,(七)配合做好与东营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工作相关的其他工作,第六条服务商在为试点企业提供服务时,根据试点企业数字化改造需求、服务数字化改造项目情况以及企业满意度评价结果等对服务商进行增补和退出,已与试点企业签订数字化改造合同但未纳入资源池的服务商须在“东营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公共服务平台”注册备案,咨询诊断、项目改造服务不能满足试点企业需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