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各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主体):根据《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云南省2026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二、遴选条件(一)具有农业社会化服务实践经验,三、参与形式区级结合报名、审核、评审情况择优选取一定数量服务主体,1.操作步骤:注册账号→登录并绑定(或创建)服务主体填写“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登记申请表”→导出“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登记申请表”加盖服务主体公章→上传至平台→提交乡镇(街道)审核,2.需报送乡(镇)材料:申请表(加盖公章)、营业执照(未成立公司或合作社的不用提供)和身份证复印件,(二)乡(镇)审核,乡(镇)登录平台下载“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登记申请表”(盖章版),于1月30日前提交县级评审,由乡(镇)将申请表(加盖公章)、营业执照(未成立公司或合作社的不用提供)、身份证等相关扫描后通过OA协同系统报送至江城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端口,若纸质材料请于2月1日前送到江城县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江城县勐烈南路61号),江城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对乡(镇)提交的服务主体申报材料及时审核,五、注意事项(一)申报主体要对所申报的材料真实性负责,(二)县级对遴选出的服务主体在江城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公众号“江城农科微平台”进行公示,由江城县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与服务主体签订服务合同,(咨询电话:0879-3722594)附件:江城哈尼族彝族自治县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登记申请表江城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2026年1月21日附件江城哈尼族彝族自治县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登记申请表年月日承接主体名称地址乡(镇)村负责人姓名身份证号码电话人数(个)机械数量(台、套)申请内容年年月日乡镇农业农村部门意见负责人(签字)年月日县农业社会化服务领导小组办公室意见经办人(签字)分管领导(签字)年月日附件【附件江城哈尼族彝族自治县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登记申请表.docx】已下载0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