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医保局令第3号及《襄阳市医疗保障局关于签订医疗保障定点协议有关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规定,以下定点医药机构申请地址变更,经医药机构评估小组评估,符合纳入定点医药机构的条件,现予以公示,一、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可来人、来电、来信向樊城区医疗保障服务中心反映,二、反映情况必须实事求是,明确具体,来电、来信请说明真实姓名及联系电话,三、联系电话:0710—3802133、0710—3448028,邮寄地址:襄阳市樊城区春园西路15号,四、公示时间:2026年1月6日至2026年1月11日,樊城区医疗保障服务中心2026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