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组织开展麻城市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第二批奖励资金申报工作的公告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以下简称“个转企”)的扶持措施,根据《麻城市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奖励资金实施方案》(麻市监〔2024〕6号)的相关要求,二、申请对象麻城市辖区内自2023年8月31日起完成“个转企”流程且满足申请条件的企业,三、申请条件(一)申请“个转企”奖补的企业应当符合以下条件:1.转型升级时间为2023年8月31日以后登记的企业,2.自转型升级为企业之日起连续按期申报纳税,3.有符合会计准则的财务收支记录(代理记账支出、财务人员聘用等)的相应凭证,5.企业未被市场监管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二)奖励资金申请及发放期间转型企业存在以下情况的,3.转型后企业通过登记地址无法联系、年报异常被市场监管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5.转型后企业未按照要求的条件、程序和材料等提出“个转企”奖补申请的,6.转型后企业的相关人员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员名单的,四、申请材料1.麻城市“个转企”奖励资金申请表,5.财务记账支出(代理记账支出、财务人员聘用等)的相应凭证,五、申请程序1.符合条件的企业向所在辖区市场监管所提交“个转企”奖励资金申请所需的全部相关资料,由市场监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按程序拨付资金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