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曲靖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决定启动市级地质灾害防治专家库专家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专家管理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专家库的建设与管理,县(市、区)自然资源局负责对被邀请参加本地区地质灾害防治相关技术工作的专家执业信誉进行日常监督管理,能够保证参加地质灾害防治技术业务工作和有关活动,由本单位按相关规定向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地质勘查管理科推荐,(三)公示无异议的有效评审专家名单由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予以公告,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根据工作开展情况适时对专家库专家进行调整、补充,1.专家本人所在单位的评审事项,3.专家本人参与工作或5年内与承担单位存在聘用关系的评审事项,(五)各县(市、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相关行业管理部门、招投标评标机构等有关单位邀请本办法专家库专家开展地质灾害防治有关专家活动的,违者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有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本人填写《曲靖市地质灾害防治专家库专家申请表》,由申请人所在单位收集汇总后连同本单位《曲靖市地质灾害防治专家单位汇总表》,附件:1.云南省地质灾害防治专家管理办法(试行)2.曲靖市地质灾害防治专家库专家申请表3.曲靖市地质灾害防治专家单位汇总表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6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