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商务厅《关于做好2026年省级促进开放型经济发展水平提升专项资金(口岸建设事项)项目入库申报工作的通知》(粤商务港函〔2025〕28号)、《关于下达2026年省级促进开放型经济发展水平提升专项资金(口岸建设事项)项目计划的通知》(粤商务港函〔2026〕9号)的要求,形成项目分配计划并经我局党组会审议通过,现将支持项目及专项资金明细分配计划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共7天,请于公示期内向市商务局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的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的证明材料等,凡匿名或假冒他人姓名反映问题的、未提供可查线索的、逾期提供证据材料的,联系人:市商务局郑生、何生,地址:中山市中山二路57号B座三楼,监督方式:市商务局机关纪委联系电话:0760-89892821,地址:中山市中山二路57号B座七楼,附件:2026年省级促进开放型经济发展水平提升专项资金(口岸建设事项)支持项目表中山市商务局2026年4月2日附件下载:附件:2026年省级促进开放型经济发展水平提升专项资金(口岸建设事项)支持项目表.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