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下达2026年省级绿美广东生态建设重点任务保障专项资金(绿色循环发展)项目计划的通知》(粤工信节能函〔2026〕1号)有关规定,现将我市2026年省级绿美广东生态建设重点任务保障专项资金(绿色循环发展)项目资助计划下达给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中山市2026年省级绿美广东生态建设重点任务保障专项资金(绿色循环发展)项目共资助4家企业,资助金额合计23万元(附件1),二、请各镇街工信主管部门通知辖区内企业填写《财政专项资金拨付申请表》(附件2),表格须按照企业开户信息完整填写,并准备开户许可证复印件1份,拨付申请表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须盖企业公章,企业名称如发生变更须提供核准变更登记通知书,请各镇街工信主管部门于2026年4月8日(星期三)前将上述资料(含Excel版拨付申请表)报送我局技术改造投资科,四、各镇街工信主管部门要严格按照《广东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修订)》(粤府〔2025〕56号)、《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经管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2024年修订)》(粤财工〔2024〕17号)等文件规定,加强资金使用和绩效目标管理,企业收到资金后应按规定进行财务处理,专门用于企业生产经营活动,附件:1.2026年省级绿美广东生态建设重点任务保障专项资金(绿色循环发展)项目资助计划2.财政专项资金拨付申请表3.中山市2026年省级绿美广东生态建设重点任务保障专项资金(绿色循环发展)绩效目标表(联系人:孔先生,电话:0760-88329004)中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6年3月26日附件:1.附件1:2026年省级绿美广东生态建设重点任务保障专项资金(绿色循环发展)项目资助计划.xls2.附件2:2026财政专项资金拨付申请表.xls3.附件3:中山市2026年省级绿美广东生态建设重点任务保障专项资金(绿色循环发展)绩效目标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