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动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服务改革工作,优化农村集体资产交易流程,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区农业农村水务局起草了《金湾区农村集体资产交易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并于2026年3月19日至2026年3月26日通过珠海市金湾区人民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征求公众意见,征求公众意见期间,收到公众来电提出意见一条:“建议设置一个价格区间,低价的资产直接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签订合同,增大交易的灵活性”,已明确告知交易管理办法中对资产价值不高的部分资产可以采取简易交易的方式进行交易,但为了保证集体资产交易公平公正,所有交易均应通过交易平台公告公示,特此公告,珠海市金湾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2026年4月2日分享到:微信扫一扫:分享扫一扫,分享给好友或朋友圈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