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商务厅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调整完善县域商业体系建设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豫商建〔2025〕1号)、《财政部办公厅商务部办公厅国家乡村振兴局综合司关于支持实施县域商业建设行动的通知》(财办建〔2022〕18号)、《河南省县域商业体系建设中央资金支持方向指导清单》(豫商建〔2023〕18号)等文件精神,经县(市)业务主管部门遴选推荐、联合验收,商丘市商务局、商丘市财政局、商丘市农业农村局及商丘市商务局县域商业体系建设工作专班联合审核确认,永城市农产品加工基地提升改造、永城市快递物流配送中心升级改造2个项目(详见附件)通过审核,拟纳入资金支持范围,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3月31日至4月7日,公示期内,任何单位或个人如对拟资金支持对象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向相关单位反映,逾期或未按要求反映的,不予受理,联系方式及受理单位:0370-3670796(商丘市商务局)0370-2531820(市纪委监委驻市商务局纪检监察组)通讯地址:商丘市睢阳区神火大道69号附件:商丘市2025年度县域商业体系建设拟资金支持项目名单(第一批)2026年3月30日c0f7253f08fe46e097ef15875be21fba.xlsx终审:杨飞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