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巴彦淖尔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巴工信发〔2025〕130号)要求,对符合条件的企业进行补助,决定面向社会购买评审服务,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一、评审服务内容评审“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申报项目,对申报项目出具评审报告,二、服务要求1、评审机构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相应的资质,2、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3、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执业证书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报价表,4、法律所规定的其它条件,三、参与方式1、现场报名,有意向的服务机构按要求递交资料,所有材料加盖公章,2、材料递交时间:2026年4月7日前3、材料递交地点:巴彦淖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民政大楼)8楼8007室,4、联系人:赵星瑶,联系方式:0478-8786792。